十年前,外资就已被禁止投资国内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等业务

2024-11-21 11:11:29

近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有关政策

其中,第27条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有关措施

其实,早在2015年,“禁止外商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就已经被明确提出。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四十一条 国家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

国家允许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5]23号)

序号

领域

特别管理措施

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十七)

电影制作、发行、放映

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

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

▲▲▲

推广/合作/活动加微信号:directubeee

▲▲▲

创作不易,感谢支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