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浪潮软件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拖欠民企4000万
2025-03-03 21:20:59
山东硬创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青岛的民营中小企业。2021年9月和11月,浪潮软件集团与该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内容为采购山东硬创云能的壁挂炉等设备,用于山东某地农村清洁取暖建设项目。而在山东硬创云能把货全部交付后,浪潮软件集团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目前,尚欠山东硬创云能4368.7448万元未予支付。为何不予支付?浪潮软件给出的解释是合同约定甲方浪潮软件集团收到最终用户总金额90%款项后支付山东硬创云能剩余货款。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规定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很显然浪潮软件的做法违反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上述条文规定。
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中再次明确指出“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过程中,与中小企业约定以收到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为付款前提的,因其内容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该约定条款无效。”所以,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公平原则,该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作为国企的浪潮软件集团亦应向该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期间,该公司多次向浪潮软件集团索要款项均未果,造成公司资金压力甚大、举步维艰。